目录
1. 导言
2. 定义
4. 服务项目及风险须知
5. 费用与支付
6.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7. 易名科技的权利与义务
9.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10. 管辖及法律适用
11. 附则
1. 导言
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您使用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域名解析服务!
为更好地向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户提供域名解析服务,亦为规范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用户的行为,用户应当阅读并遵守《易名科技解析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为《易名科技DNS服务协议》和《易名科技云解析购买协议》整合修订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除另有明确约定外,易名科技平台的域名DNS、云解析服务均无条件地适用本协议。
《易名科技解析服务协议》正文
版本更新日期:2026年08月11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6年08月19日
2. 定义
2.1相关定义:
2.1.1本协议是指用户与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名科技”)及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使用易名科技平台的域名DNS或购买云解析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2.1.2“用户”是指使用本协议下相关服务的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且在使用易名科技的服务前,事先取得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的同意;
2.1.3易名科技平台是指易名科技旗下的域名为ENAME.COM、ENAME.CN、ENAME.NET等网站以及客户端。如无特别说明,则本协议中将合并称为易名科技平台;
2.1.4本协议项下的域名解析服务包括域名DNS服务和云解析服务;
2.1.5“DNS”是指因特网上作为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的一个分布式数据库,用户通过设置DNS的方式将易于管理识别的域名转换为计算机用于互连通信的数字IP地址,从而将用户的访问路由到相应的网站或应用服务器;
2.1.6本协议项下的“云解析服务”是指为用户提供海量解析能力、资源随用户网站访问量的变化而动态调整,高效、稳定、安全且全面支持IPV4、IPV6的DNS解析管理服务。
2.2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相关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易名科技制定并按照本协议提供域名解析服务。
2.3易名科技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且无需另行通知,您可以在对应的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3. 协议的订立、生效、更新和适用范围
3.1用户通过在易名科技平台确认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本协议,包括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使用了易名科技域名解析服务的,均表示用户与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3.2本协议自用户确认本协议之时即刻生效。如用户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但事实上已经在使用易名科技域名解析服务或履行本协议,则本协议会在用户的事实行为首次发生之时即生效。
3.3易名科技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平台规则等。变更后的协议、补充协议、规则(下称“变更事项”)将在易名科技平台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如您不同意的,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易名科技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得以采纳,易名科技将酌情调整变更事项;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易名科技平台域名解析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易名科技平台域名解析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3.4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易名科技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关于易名科技域名解析服务的各类规则、规范、通知和公告等(以下合称“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服务项目及风险须知
4.1您理解并悉知:任何服务项目能否成功都存在风险。您在购买或使用域名解析服务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服务内容并审慎决定是否购买使用;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2您理解并悉知:某些服务内容对时效性有一定的要求。您确认购买本协议下相关服务后,须按照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易名科技要求的时间内积极配合易名科技以便易名科技能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以满足您的需求;否则,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3易名科技为用户的解析服务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用户可在易名科技平台选择使用易名科技的DNS服务器(易名DNS)、出售页DNS服务器或选择其他DNS服务器。请注意,选择出售页DNS服务器的域名将自动解析并指向默认出售展示页,域名可能会因此被主张存在商业使用相关情形。选择出售页DNS服务器即视为您已知悉并接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及风险,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4.4易名科技为用户提供多种域名云解析服务套餐,您应当在完全知悉域名云解析服务套餐的内容后进行选择购买。若您此前已购买云解析服务套餐,您可以根据您的需要对套餐进行升级,升级价格按照升级页面提示的结算方式计算价格,若您对价格有异议,请您务必在确认结算前联系易名科技客服进行确认,您未联系易名科技客服但实际完成结算则视为您同意并接受该价格。
4.5您理解并同意:您在易名科技购买域名云解析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选择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域名DNS云解析服务。
4.6您理解并悉知: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您需要按照易名科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并且您需要对您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否则因资料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5. 费用与支付
5.1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下的某些服务为有偿服务,若您选择了易名科技的有偿服务,您需要按照本协议或相关规则支付费用,并承担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若您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易名科技有权终止提供服务并终止您账号的相关权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5.2您理解并同意:服务费用根据您选择的服务项目的内容进行收费;如您有超出所选择的服务项目范围的需求,您可以按照易名科技平台规则另行购买相应服务。
5.3您理解并同意:易名科技将在易名科技平台公示有关收费标准,并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和市场变化等原因,调整上述标准和要求;或者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政策等因素,制定不同的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与促销政策等。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内容,则应停止购买域名云解析服务;如果您发生付费即表示您已经明确同意接受易名科技的收费标准。
5.4关于您账号下的款项,您需要理解并同意以下事宜:
5.4.1您可以通过付款页面上的提示选择付款方式。若您选择充值到您在易名科技平台的账号下,则属于您自愿存入,账号下的款项提现须按照易名科技平台的提现规则办理;
5.4.2若您的账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服务款项的,您将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5.5您理解并同意:一旦您成功支付购买云解析服务的套餐款项,即不支持您在任何情况下申请退款,请您审慎选择。
6. 用户的权利与义务
6.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域名解析服务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网络服务的相关协议、规定、程序和相关国际惯例。不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也不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6.2您理解并同意: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易名科技有权停止提供本服务。若因您使用本服务导致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易名科技用户或相关第三方受损的,您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6.2.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6.2.2违反相关准则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6.2.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6.2.4从事不法行为,如制作色情、赌博、病毒、挂马、反动、外挂、私服、钓鱼、诈骗、恶意跳转以及为私服提供任何服务(比如支付)的类似网站;
6.2.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2.6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6.2.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6.3您理解并同意:您可以对您的域名自行设置解析记录,易名科技将不对您填写的解析数值正确性做核对,并且不会对您的解析内容做任何篡改(因您域名过期后,易名科技将您的域名指向合适的展示网页用以明确提示您域名已到期并提供续费说明的情况除外),因您设置的域名解析产生的任何争议、纠纷,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4您理解并保证:不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冒用,应立即通知易名科技。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DNS信息篡改等,易名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您理解并同意:从您购买云解析套餐时起算,您购买时选择的年限即为您云解析套餐服务可绑定的年限,您应在该期限内绑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为易名科技的域名,否则云解析套餐到期失效;若您在云解析套餐服务的可绑定期限内绑定域名,云解析套餐有效使用年限从您初次绑定域名起重新开始计算,有效使用期限为您购买时选择的年限。
6.6 您理解并同意:域名云解析服务只支持一对一绑定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为易名科技的域名,在您绑定域名后的套餐有效期内不可取消或更换域名。
6.7易名科技为您提供云解析套餐续费通知服务,但您有义务自行关注您购买的域名云解析服务的有效期,并及时进行续费,没有收到易名科技的缴费通知不能成为用户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6.8您理解并同意:若您在获得域名时将域名DNS选择为【易名DNS】,域名在原注册商设置的解析记录将会失效,您须在域名转入易名科技后重新设置域名解析。易名科技不承担您因变更域名DNS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6.9您理解并同意:您在域名转出易名科技后将不再允许使用易名DNS服务,您此前在易名科技使用的云解析服务将在域名成功转出后停止,易名科技将不承担您因转出域名导致域名解析失效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域名转出成功后因解析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均与易名科技无关,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7. 易名科技的权利与义务
7.1易名科技有义务健全解析服务管理制度,维护用户的信息安全。
7.2易名科技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DNS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为您提供顺畅的域名解析服务。
7.3您在使用易名科技DNS服务的过程中遇到的有关域名解析的问题及反映情况,易名科技应协助处理并及时给出相应答复。
7.4您理解并同意:当您的网站被攻击或发送其他涉及影响易名科技DNS的情况,易名科技有权停止或删除解析,以确保易名科技DNS服务正常运行,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易名科技不承担任何责任。
7.5您理解并同意:易名科技有权在接到上级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机构、法院、公安、通信管理局、工信部、CNNIC及其他上级管理单位下达的通知后暂停或终止对该域名的DNS服务。
7.6您理解并同意:易名科技有权代为收取域名云解析服务购买款项,同时向您提供订单查询、订单状态确认、域名绑定等服务。
7.7厦门帝恩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您购买的域名云解析服务的具体使用和操作提供技术支持。
7.8您理解并同意:易名科技有权根据发展需要,对提供本服务的方式或渠道进行调整。
8. 服务使用、变更、中断或终止
8.1 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为您提供的域名解析服务,您应正当、合理、善意地使用。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的服务:
8.1.1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说明;
8.1.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
8.1.3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8.1.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
8.2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易名科技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知,但由于不可预计的、临时性的、不可抗拒的调整维护或升级导致需要暂停网络服务的,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3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8.3.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8.3.2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8.3.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8.4您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下的域名解析服务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而设计,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您无法达成前述特定目的而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后果,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5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的义务或承诺,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8.6您理解并同意:存在如下情形时,易名科技有权对您名下账号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或对您的操作暂停或撤销(包括或不限于已完成或未完成的操作):
8.6.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可以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8.6.2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要求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8.6.3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8.6.4您使用易名科技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
8.6.5易名科技基于单方面合理判断账号操作或资金进出等存在异常时;
8.6.6易名科技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8.6.7您有批量注册账号、刷信用及其他舞弊等违反活动规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8.6.8他人向您账号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
8.6.9您遭到他人投诉,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8.6.10您可能错误地将他人账号进行了实名制或实名认证的。
8.7易名科技发现用户出现上述行为后,有权不经事先通知您就根据自主合理判断采取如下之一或多项措施消除影响,并不负违约责任:
8.7.1中断您与易名科技的各项服务或单项服务的连接,并限制您访问;
8.7.2冻结您的ID账号、款项或信息发布的权利;
8.7.3屏蔽您使用的IP;
8.7.4其他能够消除影响的措施。
8.8您理解并同意:易名科技不对因上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流量、访问、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易名科技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9.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9.1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服务将按“现状”的状态提供。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在此明确声明对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的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安全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等。
9.2您理解并同意: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不能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也无法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所以您也同意:即使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违约,同时,由此给您造成的数据或信息丢失等损失的,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3您理解并同意: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易名科技有权在无需通知您的情况下根据易名科技开放平台的整体运营情况或相关运营规范、规则等,可以随时变更、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易名科技无需对您或第三方承担责任。
9.4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更完善的服务,易名科技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本服务的平台或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升级等,如因此造成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服务在合理时间内中断或暂停的,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9.5您理解并同意:若由于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给您造成损失的,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无需为此担任何责任:
9.5.1第三方未经批准使用用户账号或更改用户的数据;
9.5.2用户对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服务的误解或用户本身操作错误导致的损失;
9.5.3因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合理范围控制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及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9.6在任何情况下,您均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易名科技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9.7您理解并与易名科技共同在此认可:在任何情况下,如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因易名科技违约原因造成您损失的,易名科技的违约赔偿总额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相应违约服务对应的服务费总额。
10. 管辖及法律适用
10.1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10.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如无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内行业惯例。
10.3若您和易名科技及其合作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0.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0.5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其余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11. 附则
11.1本协议内容包括以上条款及易名科技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协议,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您使用该服务时,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各类规则,并承诺遵守中国的各类法律规定,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责任,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1. 导言
2. 定义及解释
3. 域名服务内容
4. 域名用户行为准则
5. 用户信息及数据
6. 域名服务费用
7. 服务期限与终止
8. 责任免除和责任限制
9. 纠纷和争议解决
10. 针对特定顶级域名的特殊条款
11. 其他
1. 导言
尊敬的用户您好,欢迎您使用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
本协议是易名科技及/或其所代表的域名注册商与您之间,就您本人及/或您所代表的注册域名持有者之间,就域名的注册、续费、转移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当您通过易名科技网站申请注册域名时、或进行域名续费时、或从其他域名注册商处向易名科技转入域名时,以及处于其他与使用易名科技域名服务相关的场景时,您需要通过网络页面直接确认、接受引用本页面链接及提示遵守内容、签署书面协议、通过实际使用服务确认等任一方式,或以其他法律法规或惯例认可的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后,方可继续使用易名科技提供的相关域名服务。
您以上述任一方式确认本协议的,即表示您与易名科技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将通过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易名科技对用户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
因此,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向易名科技咨询,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易名科技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易名科技域名注册服务协议》正文
版本更新日期:2026年08月11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6年08月19日
2. 定义及解释
2.1我方注册商(“我方”):是指以“易名科技(ENAME)”为品牌的、获得ICANN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认证的域名注册服务商,即厦门易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用户(“您”):本文中是指通过我方注册商提供的域名服务,在相关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域名注册的个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或者组织(包括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本协议中的“用户”或“您”既包括注册域名持有人,也包括易名科技账户持有人。
2.3注册域名持有者(“注册域名持有人”、“域名持有者”、“域名注册人”):是指用户在注册域名时填写,并通过WHOIS信息(或日后实行的RDAP政策)展现的注册域名的持有人。在部分场合下,注册域名持有者可能被称为“域名所有人”,该等表述在任何情形下均不代表注册域名持有人对注册域名具有任何所有权或类似权益,域名持有人亦不能从该等表述中获得上述类似权利。
2.4账户持有人:是指拥有易名科技注册会员账户,其虽非为注册域名持有人,但实际为注册域名支付费用,或以其它方式实际管理注册域名的易名科技账户持有人(包括自然人或组织)。
2.5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指负责互联网协议(IP)地址的空间分配、协议标识符的指派、通用顶级域名以及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系统的管理,以及根服务器系统的管理的机构。
2.6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是以“.CN”、“.中国”、“.公司”、“.网络”结尾的中国国内域名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
2.7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域名注册局”、“注册局”):是指依法获得ICANN及/或所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许可(如,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的域名注册局,还须获得中国电信管理机构许可),承担相应顶级域名运营和管理工作的组织或机构。
2.8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域名注册服务商”、“域名注册商”、“注册商”):指依法获得ICANN及/或所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许可(如,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的域名注册商,还须获得中国电信管理机构许可),受理域名注册申请并完成域名在相应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
2.9顶级域名(TLD):指互联网域名系统的顶级域名,包括国际通用顶级域名(gTLD)、国家和地区顶级域名(ccTLD)、新通用顶级域名(new gTLD)、国际化域名(IDN TLD),不同的域名注册局承担相应的顶级域名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2.10域名注册:指用户通过域名注册商提供的注册通道及服务,在相应域名注册局的顶级域名数据库中进行其申请域名的注册行为。
2.11域名注册成功:指用户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域名注册商支付了相应的域名注册费用,提供了域名注册申请材料后,相应的域名注册局经确认该申请域名没有在先的相同域名注册,也没有违反域名注册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并且用户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规定,从而赋予用户一定期限的对该域名的持有权。域名是否注册成功的确认权在域名注册局。
2.12注册数据目录服务(WHOIS):是注册商根据ICANN的要求和共识性政策,按照2013版ICANN注册商委任协议的规范提供的域名注册信息查询、展示和传播服务。
2.13注册数据访问协议(RDAP):是一个基于 HTTP 的协议,通过该协议可以访问有关当前域名注册和互联网协议地址分配的信息。RDAP 是 WHOIS 协议的替代协议。
2.14非法活动:指利用域名注册商提供的服务,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域名注册的行为,及/或利用由域名注册商提供服务的注册域名实施违反相关法律的行为的统称。
2.15域名服务:是我方注册商在本协议的第3条中明确列举的,或后续提供的与域名相关的服务。
2.16第三方服务:是指由第三方提供的,与注册域名相关的服务,如:域名争议解决服务、域名解析服务等。
2.17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是指解决因域名注册、使用所发生的争议的相应的政策、规则等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统一快速暂停系统(URS)》、《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及相应的程序规则、补充规则等。根据顶级域名的不同种类(如gTLD、ccTLD、new gTLD等),适用对应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如:gTLD域名的域名争议应遵循UDRP政策。
2.18本协议中的“中国”、“本国”、“国内”等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19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的“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统称。
2.20本协议中的“工作日”是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银行休息日之外的正常工作天数。“日”是指自然日。“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内从早九点至晚六点之间的时间(GMT+8)。
3. 域名服务内容
3.1服务范围
3.1.1我方注册商将为您提供域名相关的如下服务:
域名注册、域名续费、域名的注册商间转移、域名注册人信息变更、过期域名的续费、赎回服务等。
3.1.2我方同时提供这些服务所需的相应平台、通道、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支持、售前售后咨询等服务。
3.2服务开始
3.2.1对于免费服务,我方在收到您提交的有效申请及/或确认后,才开始提供服务。例如:对于需要手机验证等方式确认您所提交申请真实性的,我方在您完成验证后,才开始处理您的请求。
3.2.2对于收费服务,我方在收到您提交的有效申请及/或确认,并且完成所有费用的缴纳后,才开始提供服务,例如:我方在收到您缴纳的注册/续费费用后,才会向相应的域名注册局提交域名的注册、续费或其他申请。因此,订单支付成功并不代表域名注册/续费等行为已成功。
3.3服务结果
3.3.1您理解并同意,域名是否注册成功是由注册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并由域名注册局确认。我方仅代为提交有关手续,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您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或注册后不被删除。
3.3.2如果您的注册申请遇到如下情形之一,导致域名未能注册成功的,我方会将收取的相关费用退还您(除相关域名注册局规定不予返回的情况外)。除此之外,我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3.3.2.1您在线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时,域名被他人抢注;
3.3.2.2由于电信线路和设备问题造成您申请的域名被他人抢注;
3.3.2.3您未严格按照注册要求填写注册申请表,或者填写不正确、不规范而造成域名被抢注,或者引起权属纠纷的;
3.3.2.4您未严格按照规定的期限递交域名注册材料的;或者未按照注册局要求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或者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域名注册局要求的;
3.3.2.5因域名注册局或我方的系统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注册失败或延误;
3.3.2.6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域名注册局的政策变化、技术等原因而取消相应顶级域名的注册服务的;
3.3.2.7您接受本条款后至我方收到您款项并向域名注册局支付款项之前,域名被他人抢注的;
3.3.2.8您提交的注册材料被域名注册局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而导致域名注册不成功或者注册成功后又被注销的;
3.3.2.9您申请注册的域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禁止注册或限制注册的域名范围;
3.3.2.10您申请注册的域名属于ICANN及或注册局限制注册的域名范围;
3.3.2.11其他因我方无法预测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您域名注册不成功。
3.3.3基于以上原因,在未与我方核实之前,您不应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持有者,也不应自行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3.3.4您理解并同意,域名注册成功后是否能够正常使用(例如,创建网站、搭建邮箱服务器、生成网络应用等),将受到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网络管制、政策规定及您本身行为的影响,因此
3.3.4.1您应自行判断是否申请该等域名注册、以及注册该等域名是否能满足您的需求。
3.3.4.2我方会在合理范围内向您进行相应提示;但我方不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担保您注册成功的域名能够正常使用,亦不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后果和责任。
3.3.4.3我方有权依照ICANN政策、国内法律规定、主管部门指令、本协议约定等,对于您在使用域名中的非法行为采取适当的处置措施,包括:要求您整改、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对您名下域名进行锁定(即:禁止修改信息、禁止转出注册商、禁止账户间转移等)、暂停服务(HOLD)、删除或注销等。
3.4域名注册服务
3.4.1我方将为您提供办理域名注册的申请手续,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并代您向相应的域名注册局缴纳有关费用等服务。我方提交您的域名注册申请以当时在域名注册局的域名数据库中的注册情况和查询结果为基础,但查询时没有冲突并不表明该域名一定能够注册成功。
3.4.2我方不会对您的域名注册申请是否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他人拟申请注册的域名是否侵犯您的在先权利等进行审核;也不会对您自行填写的注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承担责任,请您务必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3.4.3按照对应域名注册局的要求,我方可能会对您的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对不符合注册局规定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3.4.4 您的域名注册成功后将自动配置您在申请注册时选择的DNS服务器;若注册流程不支持选择DNS,域名将自动配置易名科技的DNS服务器(易名DNS),但您有权随时通过我方的域名服务平台修改此设置。另请注意,选择出售页DNS服务器的域名将自动解析并指向默认出售展示页,域名可能会因此被主张存在商业使用相关情形。选择出售页DNS服务器即视为您已知悉并接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及风险,并自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3.4.5 当您的域名注册成功后,如未设置域名解析,则该域名将可能被自动解析到一个非商业页面,在该域名有效期内,您有权随时取消此自动解析设置。
3.5域名续费服务
3.5.1我方将为您提供域名续费服务以延长您持有域名的有效期。如您希望在域名有效期届满后继续拥有该等域名的持有权及我方相关服务的,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完成续费,并保证我方在域名到期前已经收到您的续费款项。我方会在域名到期前后一定期限内向您发送续费通知,但您没有收到我方的续费通知不能成为您不按时缴费或者续费的理由和解释。
3.5.2您按照规定续费且域名注册局接受您续费的,我方的服务期限延长至域名注册局认可的域名有效期满之日。您同意,如您所注册域名、注册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我方有权禁止该域名续费。
3.5.3您理解并同意,域名续费成功与否,取决于相关域名法规政策、域名注册局的决定等,我方不保证一定能续费成功。
3.5.4关于域名到期续费相关协议及规定,请遵守《易名科技域名续费服务协议》。
3.6过期域名服务
3.6.1过期域名的续费
3.6.1.1您理解并同意,如您在域名到期前未完成续费,您同意我方可以代表您为到期域名进行续费,如果我方决定代表您为到期域名进行续费,则您将拥有我方提供的续费宽限期。您在上述期限内,仍可按正常的续费价格进行续费。鉴于域名已过期,在续费宽限期内,除了续费权利外,您不再享有服务期内的各项权利及相关服务。
3.6.1.2在遵守域名管理机构、ICANN、相关注册局政策的前提下,我方有权自行决定、调整续费宽限期的具体时长。
3.6.1.3您理解并同意,域名宽限期内续费成功与否,取决于相关域名法规政策、域名注册局的决定等,我方不保证一定能续费成功。
3.6.1.4如您在续费宽限期内续费成功的,该域名有效期将在原域名到期日的基础上增加一年;如您未能续费成功,我方除退回所收取的相应续费费用外,无须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其他责任。
3.6.2过期域名的赎回
3.6.2.1我方为您提供过期域名赎回服务,即:如您在续费宽限期内仍未能完成过期域名的续费,该域名在续费宽限期满后将进入我方提供的赎回期。您在上述期限内,仍可在按我方公布的收费标准缴纳赎回费后,向相应的域名注册局申请赎回域名。鉴于域名已过期,您不再享有服务期内的各项权利及相关服务。赎回期内,我方仅保证您可以申请赎回域名的权利。
3.6.2.2在遵守域名管理机构、ICANN、相关注册局政策的前提下,我方有权自行决定、调整赎回期的具体时长。
3.6.2.3您理解并同意,域名赎回能否成功,取决于相关域名法规政策、注册局的决定等,我方不保证一定能赎回成功。
3.6.2.4如您通过支付赎回费用赎回该域名成功的,该域名有效期将在原域名到期日的基础上增加一年;如您在赎回期支付了赎回费用,但最终未能成功赎回该域名的,我方除退回所收取的相应赎回费用外,除此之外无须承担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的其他责任。(关于过期域名赎回规则及操作流程,请参见:域名赎回 )
3.6.3您理解并同意,对于过期域名,鉴于服务期限已届满,除第3.6.1条、第3.6.2条约定外,我方已无须向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因此:
3.6.3.1您给予我方一项不可撤销的授权,一旦您的域名过期,我方既可以选择维持域名到期之前的WHOIS注册信息,也可以更新WHOIS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域名注册人);同时,我方既可以将该过期域名继续保留在您的账户下,也可以选择将这个域名转移至专用账户进行统一管理。
3.6.3.2对于过期域名,我方在遵守域名管理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我方将可能选择在某一时刻停止原页面的解析,同时将这个域名无限制重定向到合适的展示网页用以明确提示您域名已到期并提供续费说明。我方不将也不能核实这样的重定向是否侵犯您的合法权益(例如:知识产权,隐私权,商标权),不将也不能核实重定向所显示的内容是否恰当、是否违反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或规定以及是否对您、或第三方或他们的名声有损害。除了在收到相关司法机关的裁定后及时中止对相关域名的重定向外,我方不对由重定向引起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责任。
3.6.3.3域名过期后,我方保留您在我方提供的续费宽限期的同等时长内通过续费行为、在我方提供的赎回期的同等时长内通过赎回行为,继续持有该域名的权利。当且仅当上述期限全部届满,您并未行使续费、赎回权利的情况下,您无权拥有该域名的任何权力或权利。
3.6.3.4您给予我方一项不可撤销的授权,一旦域名过期后,易名科技有权对该域名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开放过期预订、发布拍卖等)并且无需另外通知您,易名科技无须为此操作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您对此存在异议,请及时联系我方。
3.7域名的注册商间转移服务
3.7.1我方将为您提供域名的注册商间转移服务,使您可以通过我方的域名服务平台,将相关注册域名从其他域名注册商转入我方,或从我方转出到其他域名注册商。
3.7.2您应保证其进行上述域名注册商间转移操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3.7.3您理解并同意,我方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ICANN政策、注册局政策,以及我方的注册商规则,同意或拒绝为某个或某类域名提供注册商间转移服务。
3.7.4域名持有者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申请转移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3.7.4.1域名注册后不满六十日;
3.7.4.2距域名到期日不满十五日;
3.7.4.3域名处于拖欠域名费用状态中;
3.7.4.4域名持有者的主体身份不清或者存在争议;
3.7.4.5域名处于诉讼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
3.7.4.6域名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要求停止解析的;
3.7.4.7国家法律法规、ICANN政策、注册局政策中规定不得变更的其他情形。
3.7.5如果您将域名从其他注册商转入我方的,您在转入前应确认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域名转入成功后,将自动配置您在申请转入时选择的DNS服务器。若您选择出售页DNS服务器,应知悉并遵守本协议第3.4.4条之规定。
3.8域名信息修改服务
3.8.1我方将为您提供域名信息修改服务。服务期内,您可以通过我方的域名服务平台,进行将当前持有者修改为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或其他域名注册信息修改的操作。
3.8.2您理解并同意,进行域名信息修改前,您应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域名信息修改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
3.9域名的账户间转移服务(PUSH服务)
3.9.1我方将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域名提供账户间转移服务(push),即将某个域名从一个易名科技账户转到另一个易名科技账户下管理:
3.9.1.1原账户持有人自行进行转移操作的;
3.9.1.2注册域名的持有人申请将域名转移至新账户下管理的;
3.9.1.3为执行域名管理机构,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的目的而将域名进行账户间转移的;
3.9.1.4我方根据自行判断,为其他必要原因而进行的合理操作。
3.9.2为保障域名的安全性,我方同时保留根据自行判断,对该等域名执行包括限制账户间转移锁定、撤销账户间转移等操作的权利。
3.10上线初期的域名服务
3.10.1我方可能根据与相应域名注册局的约定,对部分新顶级域域名自上线初期(包括日升期、抢滩期等)起即提供域名注册服务。您同意,对于在此期间内进行的域名注册的行为,应当:
3.10.1.1接受ICANN权利保护机制关于程序和过程合规要求的相关条件和条款的约束,包括全球商标信息交换机构(TMCH)的要求,以及任何日升期的争议解决政策;
3.10.1.2您进一步同意,域名注册局或其域名注册商,对于任何因日升期或抢滩期的程序或流程而导致的损失和责任,均予以免责,包括:(a)您在此期间能够或不能够注册一个域名;和(b)经过日升期注册域名争议的任何结果。
3.11其他域名服务
3.11.1特殊类型域名服务:我方可能会通过与相应注册局的合作,为您提供特定用途、特定范围的特殊域名注册服务,按照注册局的要求,该等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可能存在特殊限制,如您无法接受该等特殊限制,请您不要选择此类特殊域名注册。
3.11.2域名增值服务:根据您的需求,我方可能会为您提供与域名相关的增值服务,或通过与其他第三方合作的方式,为您提供该等服务,例如:域名信息的隐私保护服务、域名的代理注册服务、域名安全锁增值服务等。为免疑义,我方声明该等增值服务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内,如我方对该等服务有特殊规定或特殊要求,您应在接受该等服务前认真阅读并同意全部条款后方可使用。
4. 域名用户行为准则
4.1您在确认本协议进行域名注册及相关行为前,应保证:
4.1.1满足相应域名注册和使用所需的身份和资格,不会因接受本协议或进行域名注册而违反您以前签署的其他文件,也不会置我方于违约或违法的境地;
4.1.2已经阅读包含域名注册人权利和义务的ICANN相关政策与规范,并同意接受全部内容(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approved-with-specs-2013-09-17-zh/#registrant);
4.1.3已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本条款的所有内容,同意按照规定支付款项,遵守您应承担的所有义务;
4.1.4如您为代表第三方注册,您应确保该第三方已理解并同意遵守前述所有义务。此外,如果您提供的注册信息中包括第三方的信息及使用,您应确保已经告知并获得该第三方的同意。
4.2您承诺,在注册域名和利用所注册的域名进行信息传播和自我服务时,应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程序、政策、惯例等,包括但不限于:
4.2.1所有ICANN所发布、当时有效的政策规定,如该等政策规定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情况,以ICANN所发布的政策为准,但是注册局允许注册商自行规定的内容除外;
4.2.2所有的适用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规定(例如,在中国境内注册、使用域名的您,应当遵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完成域名持有人的实名认证等);
4.2.3如相应的域名注册局要求,您还应遵守:与隐私、数据收集和消费者保护(包括误导性和欺骗性行为)有关的适用法律以及与公平借贷、债务托收、有机农业(如适用)的法律,披露数据和财务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如果您正在收集和保存敏感的医疗和财务数据,则您还必须遵守关于提供该等服务的适用法律,并采取适用于该领域的相关的合理安全措施。
4.3您应遵守所注册域名的全部注册局政策,包括:
4.3.1注册局与ICANN之间的注册局协议、注册局与注册商之间的注册局-注册商协议的相关规定;
4.3.2域名注册局在其官网不定期发布的、适用于全部域名注册商的,或适用于全部域名注册商及注册域名持有人的、关于域名注册局的运营标准、政策、程序、惯例和实践操作方法等;
4.3.3若出现注册局政策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情况,以注册局政策为准,但是注册局允许注册商自行规定的内容除外。
4.4您理解并同意,应遵守所适用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服从ICANN、注册局及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相关政策及程序规定、补充规则等。
4.4.1对于通用顶级域名(gTLD),您应遵守UDRP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新通用顶级域名(new gTLD),您还应受到URS规则的限制。
4.4.2对于国家与地区域名(ccTLD),您应遵守相应注册局要求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例如,中国国内域名,您须遵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4.5您理解并同意,上述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之政策规定与本协议,及您提交的域名注册申请资料一起,共同构成您和我方之间关于域名注册的完整协议。相关域名政策规定发生变化或被修改后,新的域名政策规定将适用于您已经注册的域名。您不应以不知晓相关域名政策规定变更作为不遵守或违约的理由。
4.6您保证,不会进行任何关于域名的非法行为,包括:
4.6.1该域名的注册将不会侵害任意第三方的权益,域名的注册不是为了恶意或任何非法目的;域名的使用将不违反任何有关法律和规定;
4.6.2您不得利用所注册的域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您保证,域名的使用将不会散布恶意软件、恶意运行僵尸网络、网络钓鱼、盗版、侵犯商标或知识产权、进行欺诈或欺骗、仿冒或假造、发送垃圾电子邮件或参与其他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
4.6.3您对申请注册的域名和对于该域名的直接或间接使用,均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例如:他人的名称权、商标权和域名权利等);
4.6.4您未经域名注册局许可,不得在其注册的域名下对公众提供下一级域名的注册服务;
4.6.5其他符合本协议第2.13条定义的非法行为。
4.7您应了解并保证:
4.7.1即使已向第三方授予域名的使用许可,您本身依然是该域名的注册持有者,须负责提供自身完整的联系信息,并负责提供和更新准确的技术和管理联系人详细信息,以便及时解决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任何问题;
4.7.2您仍应对该注册域名的不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除非您在相关法律法规或注册商、注册局相关要求的时间内将被许可方提供的当前联系人信息和被许可方的身份披露(包括通过我方注册商披露)给向您提供合理损害证据的投诉方。
4.8您理解并同意,如果未能遵守本协议第4条的任何规定,都将被认为是一次严重违约,则:
4.8.1我方有权针对违约域名,采取包括锁定域名(禁止修改注册信息、禁止转出注册商、禁止账户间转移)、暂停域名使用(停止解析)、注销域名、转移域名、终止服务和其他措施;
4.8.2我方有权针对违约域名持有人,对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域名采取包括不限于锁定域名(禁止修改注册信息、禁止转出注册商、禁止账户间转移)、暂停域名使用(停止解析)、注销域名、转移域名、终止服务,以及对违约域名持有人采取禁止新增域名、转入域名、接收域名、终止服务等措施;
4.8.3我方在停止解析同时向您发出一个通知(邮件、电话或短信)并说明违约事由;如果在发出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您没有提供或不能提供证明其没有违约的合理证据,我方有权注销该域名,并要求您承担违反本协议而给我方造成的损失;
4.8.4我方未对您的违约行为采取措施不能成为您违约或者抗辩的理由和解释。
4.9您知晓并同意,相应域名注册管理局保留根据需要单方决定拒绝、取消和转让任何注册的权利,或者将任何域名置于锁定、暂停域名使用(HOLD)或类似状态或注销(删除)注册域名的权利,并将通过EPP命令、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我方执行上述取消、转让、变更或锁定域名的命令,为了:
4.9.1保护域名注册系统的完整性和运行的稳定性;
4.9.2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政府规则或要求、执法请求或者任何争议解决程序;
4.9.3遵守域名注册局所加入的行业权威机构(如RFC)制定的互联网行业规范;
4.9.4防止域名注册局及其关联方、子公司、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以及关联方、子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承担任何民事或者刑事责任;
4.9.5修正域名注册局或者域名注册商在域名注册中的操作错误;
4.9.6没有向域名注册局支付费用时;
4.9.7当注册域名处于争议解决期间。
4.10您同意,我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ICANN政策、主管部门指令,或根据不违反上述法律政策指令的注册局要求或我方判断,对您的注册域名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修改注册信息、限制转移、限制删除、暂停服务(HOLD)、删除域名、转让域名等措施,以便:
4.10.1修正注册局或者注册商在域名注册时的操作错误;
4.10.2处理与注册域名有关的争议、投诉、纠纷;
4.10.3保护整体安全性和注册管理的稳定性;
4.10.4您所持有的域名处于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及裁决公布10日内(在此期间您不得申请变更、转让或注销被争议的域名,但域名受让方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司法裁判、仲裁裁决或争议解决机构裁决约束的除外)。
4.11注册域名出现下列情形时,我方有权予以注销(删除):
4.11.1您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并向我方提交合法有效的注销声明及身份证明材料的;
4.11.2您提交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变更后未及时更新的;
4.11.3您未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4.11.4根据域名管理机构,法院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决定、判决或裁决,应当注销的;
4.11.5您注册和使用域名给我方、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带来不利影响的;
4.11.6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4.12您理解并同意;您在易名科技注册域名成功后,可以在域名管理页面下载该域名证书,但该域名证书不具备作为域名权属凭证的法律效力。
5. 用户信息及数据
5.1您在注册域名时应向我方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联系人详细信息,且该等信息在域名注册期间如有变更的,您应及时予以更正和更新。
5.1.1您在注册及/或转入域名时,应向我方提供如下信息:
5.1.1.1如果您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注册域名持有者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如有);
5.1.1.2如果您是组织、协会或公司的,应提供注册域名持有者的全称、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如有),并且您还应提供授权联系人的姓名;
5.1.1.3注册域名的主要域名服务器和辅助域名服务器的名称;
5.1.1.4域名管理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5.1.1.5域名的账单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如有);
5.1.1.6域名技术联系人的姓名、邮政地址、电子邮件地址、语音电话号码以及传真号码(如有)。
5.1.2如域名注册后,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特别是有关域名管理联系人、技术联系人或缴费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发生变更的,您应在该等信息变更后的7日内,按照易名科技网站(www.ename.net)相关页面所提示的变更方式和流程予以变更。
5.1.3如果您故意提供不准确或不可靠的该等信息,或在该等信息变更后7日内不予以更新的,或对我方联系您核对域名相关注册联系信息的准确性时,您未能在15日内做出回应的,则:
5.1.3.1该等行为构成您对本协议的严重违约;
5.1.3.2我方有权中止及/或删除对该注册域名进行的注册,或进行其他必要的操作(例如:如果您已经授予我方直接修改注册信息的权利,或我方依据其他文件、协议具有此项权利的,则我方有权直接修改为正确的信息以符合规定);
5.1.3.3对于ccTLD域名,如果其对应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对上述具体时效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1.4您在申请注销域名时,应向我方提供如下信息以便我方核验:
5.1.4.1如果您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您个人的手持身份证件以及拟注销的声明书;
5.1.4.2如果您是组织、协会或公司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拟注销域名的声明书;
5.1.4.3如申请人是代理人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进一步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1.4.4我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2对于要求您在域名注册/续费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个人数据,我方及/或我方经销商将在您注册域名及/或域名续费时提供具体通知,向您说明:
5.2.1您应当按照第5.1.1条的约定,向我方提供相关信息;除注明(如有)的信息为可选信息外,该条项下其他信息均为您必须提供的信息;
5.2.2我方将自行或通过我方经销商向您收集相关个人数据,并按照第5.3条列明之用途进行数据处理;
5.2.3您可以在登录易名科技账户后进入用户管理页面的方式,及/或使用域名及管理密码登录易名科技账户对上述个人信息及数据进行访问及/或修改。
5.3您应理解,您的个人信息及数据,将按如下方式被搜集、使用、分享、处理及披露,且您对该等搜集、使用、分享、处理及披露表示同意且并无异议。
5.3.1我方将自行/经由我方经销商依据第5.2条之约定向您搜集域名相关注册信息、与域名注册及/或管理相关的所有书面及电子通信记录之相关数据(例如:域名注册的初始日期、到期日期、注册商身份等),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分享、使用及处理:
5.3.1.1按照ICANN规定,域名注册局、域名注册商应通过WHOIS公开此类信息,用来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免费公共查询的域名信息目录服务,因此我方必须向域名注册局及指定机构或代理商、ICANN等共享上述部分或全部的域名注册信息;
5.3.1.2域名注册局及其指定机构或代理商,依照ICANN、国家域名管理机构不时发布的对顶级域名的相关政策,将对您的此类个人信息及数据进行搜集、使用、复制、分发、出版、修改或其他处理,用以提供免费的域名信息目录服务、进行分析研究等;
5.3.1.3域名注册局、域名注册商(我方)须定期向第三方数据托管机构提交此类信息及数据的电子版本,或根据需要不时向ICANN提交此类信息和数据的电子副本,如特定域名持有人的注册信息,以供ICANN的不定期检查、响应ICANN合规性查询和审核等;
5.3.1.4我方将向中国域名管理机构及其指定机构提供您的此类信息及数据,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例如:为完成域名实名认证,向域名核验机构提供您的相关信息数据);
5.3.1.5我方及我方经销商、域名注册局及其指定机构或代理商等,可能需要通过使用此类信息和数据,以和您取得联系、提供服务等;
5.3.1.6上述信息与数据的共享与使用,有可能产生跨境数据传输(例如:从中国到美国)。
5.3.2除上述约定外,我方不会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您信息及数据,除非:
5.3.2.1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5.3.2.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方被要求进行披露的;
5.3.2.3由于您的域名涉嫌存在非法行为,有关行政或司法机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需要向您主张权利的第三方等,通过必要程序要求我方进行披露的;
5.3.2.4当您作为ename.com上创建的某一交易的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了交易义务并提出信息披露请求时,我方有权向该方提供您的联络方式等必要信息,以促成交易的完成或纠纷的解决;
5.3.2.5其他按照我方《隐私保护政策》的规定所必须的必要披露。
5.4您应保证,如果您代表第三方注册域名,则:
5.4.1对于其个人资料已由您提供给我方的第三方个人,您已向其发出通知,且该通知与第5.2条项下我方向您所述的说明相当;
5.4.2同时您亦应保证,您已获得此第三方个人的同意,且该同意与第5.3条项下所提及的同意相当。
5.5我方承诺,对于我方按照第5.2条向您收集的个人数据,我方将:
5.5.1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您的个人数据免于丢失,误用,或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变更或破坏;
5.5.2不会采取与上述第5.2条中向注册域名持有人提供通知的目的和其他限制不符的方式,处理从您处收集的个人数据。
6. 域名服务费用
6.1您理解并同意,我方具有注册商自主定价的权利,包括:
6.1.1我方有权决定是否对服务收费,以及按何种标准收费等。对于免费服务,我方保留在未来就该等服务收取费用的可能;
6.1.2我方有权在不同时期,根据当时的市场状况及自身经营政策等因素,制定不同的域名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与促销政策等;
6.1.3您同意,因收费标准调整产生的任何纠纷,我方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6.1.4其他与定价有关的合理权利。
6.2您可以使用不同于注册数据中提供的名称和地址的账单名称和地址向我方进行付款。但是,为域名注册服务进行付费的个人或实体并不代表其拥有对注册域名的控制权或所有权。您在为域名进行续费等操作时,应当取得域名持有人的同意,您在我方进行的付款行为将被视为已经取得域名持有人的合法授权,您应为您的付费行为负责。
6.3您同意按照我方所公布的域名服务收费标准和缴费时间缴纳相关费用。您进一步同意:
6.3.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域名注册或续费成功后,已缴纳的费用均不退回,无论是否存在域名变更、转移、暂停、删除等情形的;
6.3.2每个顶级域的域名注册、续费、转移等费用均为可变的;
6.3.3您的每一次域名注册、续费、转移等操作,都将适用缴费当时的收费标准;
6.3.4某一顶级域下的注册域名,除标准域名的价格外,某些域名的注册、续费价格可能不同于其他域名注册、续费价格,并且该等域名注册、续费价格是可变的,例如:高级域名(如溢价词)的注册、续费价格;
6.3.5任何情况下,我方向您提供的优惠或促销政策均为我方的一次性的额外优惠;
6.3.6如因您注册的域名违反本协议而被注销或转移的,您已缴纳的域名费用将不予退还。
6.4关于您账号下的款项,您需要理解并同意以下事宜:
6.4.1您可以通过付款页面上的提示选择付款方式。若您选择充值到您在易名科技平台的账号下,则属于您自愿存入,账号下的款项提现须按照易名科技平台的提现规则办理;
6.4.2若您的账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前服务款项的,您将不能办理除交费以外的其他业务。
7. 服务期限与终止
7.1本协议的期限自您首次使用域名注册服务之日起生效,并一直有效,只要您一直拥有通过易名科技进行域名注册或持续使用域名注册服务的帐户即可,除非易名科技根据第7.2条的约定终止服务。
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的域名服务终止:
7.2.1您将域名转移到非我方域名服务器上/其他域名注册商的;
7.2.2您未按时缴费/续费,导致域名过期而服务终止,但您通过对过期域名的续费/赎回,重新持有域名的除外;
7.2.3您主体资格不存在或者消亡且无继承人的;
7.2.4由于发现您采取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获得域名注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我方终止服务的;
7.2.5域名注册局终止服务或者通知我方终止服务的;
7.2.6我方根据您提出的域名注销申请,注销域名的;
7.2.7我方根据有关权利/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域名仲裁机构等)的裁决、通知等终止服务的;
7.2.8我方根据自己谨慎的判断来确定您存在侵权、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行为而终止服务的;
7.2.9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如因您域名引起我方域名解析服务器遭遇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而给我方或者我方其他您的域名、网络或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带来危害,或影响我方与国际互联网或者我方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我方内部的通畅联系,我方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
8. 责任免除和责任限制
8.1您知晓并同意:
8.1.1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补偿、辩护并使得域名注册局及其指定机构和他们的分包商、我方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经理、雇员、代理及其关联机构免于遭受任何及全部的索赔、损害、责任、成本和费用,包括为任何原因而因您的域名注册或使用发生或与之相关的合理的法律费用和成本;
8.1.2您并同意本补偿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期限届满后继续有效。
8.2您理解并同意,我方对以下情形下的您损失,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无须承担责任:
8.2.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我方无法向您提供域名服务的,我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8.2.2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我方原因给您造成的损失不应由我方承担。
8.3您理解并同意,域名注册成功后,若因我方的过错导致您注册的域名丢失、被注销,并给您造成损失的,我方的责任上限为您就该域名向我方交纳的当年域名年度运行管理费。我方不对您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您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9. 纠纷和争议解决
9.1您理解并同意,如果发生他人注册的域名与您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或“抢注您域名”的,或者您拟注册的域名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或“抢注他人域名”时,则:
9.1.1您应与该第三方自行解决,保证我方不涉入任何上述争议;
9.1.2您同意,当上述争议发生时,在不妨碍相关可能适用的司法管辖区的前提下,接受以下地点的法院管辖:a 您域名注册信息中的住所所在地;b 我方注册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C 对于ccTLD域名,还包括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所在地等(例如,对于.CN、.中国域名,还应包括CNNIC所在地);
9.1.3您同意,当您的注册域名因上述争议,进入政府、行政或司法机构的申诉、行政、法律程序后,我方有权根据自身判断采取任何视为必要的行为,包括对域名进行相关的操作,以符合政府、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行动或要求,直至争议得到解决。在此情形下,您进一步保证我方免于因采取的上述任何行动而受到损害。
9.2您理解并同意,您与我方之间就我方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各项服务而引发争议时:
9.2.1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我方主要经营地的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9.2.2上述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针对特定顶级域名的特殊条款
10.1对于相关域名注册局声明属于“监管的顶级域名”,您同意遵守如下要求:
10.1.1遵守包括与隐私权、数据收集、消费者保护(含误导与欺骗相关行为)、公平贷款、债务催收、有机农业、数据披露以及财务披露相关的所有适用法律;
10.1.2如果您要收集与维护具敏感性的健康及财务数据,必须按照适用法律的定义执行与所提供相关服务相应的合理适宜的安全措施。
10.2对于相关域名注册局声明属于“高度监管的顶级域名”,您在遵守第10.1条的全部规定外,进一步同意遵守如下要求:
10.2.1应提供最新的管理联系人信息以用于投诉通知或注册滥用报告,以及相关管理或行业自律机构、主营业地机构的联系方式;
10.2.2您声明持有所有必要的授权、执照、许可和/或其他与此类域名相关的机构证明;
10.2.3应报告任何您在授权、执照、许可和/或其他关于参与此类域名相关机构的证明有效性的材料变更,以确保您持续符合适用法规与许可要求,并正常从事符合消费者应得利益的活动。
10.3对于相关域名注册局声明属于“特殊保护的顶级域名”,您除遵守第10.1、10.2条的全部规定外,您还应当同意,如果其不隶属于一个或多个国家/地区或政府的军队或不受其赞助或授权,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避免歪曲或错误地暗示存在此类隶属关系、赞助或认可。“特殊保护的顶级域名”包括:.army、.navy、.airforce。
10.4对于以“.CN”、“.中国”、“.公司”、“.网络”结尾的中国国内域名,您同意:
10.4.1我方有权按照《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或CNNIC的要求,对您的域名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对于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或CNNIC要求的域名予以删除。我方对此删除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不承担责任;
10.4.2您了解,注册上述后缀的域名同时获得该域名的简繁体形式,您须对上述后缀域名的所有简繁体形式配置相同的解析记录。
11. 其他
11.1您理解并接受,根据中国域名主管部门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使用域名时,必须接受域名的命名核验和实名验证,在未完成域名实名验证前,域名将无法解析。
11.2本协议如果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易名科技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您在此再次保证已经完全阅读并理解了上述域名服务条款并自愿正式进入线上域名注册/转入/续费/赎回或其他后续流程,接受上述所有条款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