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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申请类问题

1. 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2. 什么可以作为异议申请的理由?

      使用了商标法中规定的禁用标志。  

      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及外观专利权或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侵犯他人在先商标权,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或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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